怎样评价同人文“不喜欢就别看”这样的观点?
桀犬吠尧,是狗的自由。
它拥有这个权力(没打错,权力)和它是狗,两个事实并行不悖,强调哪个都行。
标题知乎体hhh
以下观点纯属个人意见,如有雷同,不胜荣幸。
我们来看看这种观点的立场在哪里。
1.同人文是免费的,你又不付作者钱,凭什么要求这么多。
2.作者写文很辛苦,就是不喜欢也不要公开说,可以私下评论。
3.反正作者觉得自己写的很好,批评Ta有什么意思。
4.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,我都不觉得OOC,你怎么事儿这么多,明明就是自己过度解读。
5.为什么不能世界和平????
好的,现在让我来反驳一下。
1.你又不给我钱,凭什么要求我这么多?
2.关你屁事。
3.为了拯救Ta的世界观。
4.关我屁事。
5.我也想问,为什么不能世界和平????
好了玩笑结束。让我们认真一点。
虽然说有玩笑的意味,但是我相信从我反驳的第一点,有人可以感受到为什么“又不收你的钱所以不要瞎逼逼”这样的立场是站不住脚的。
因为社会上跟钱没关系你还是要管的事情太多了,免费软件好不好用你要管,小说改编好不好看你要管,明星今天出轨没有你要管,辱母杀人该不该判死刑你也要管。说小一点这叫做个人自由,你也有我也有,我想说是我的自由,你不想我说是你的自由。
说大一点这叫“对公共事务充满热情”“全面提高生活水平”,批评是因为还有期待,你写的烂的要死还没人跟你说,那是没人对你的文有期待。你要是说“谁要你有期待了”,说得好,我马上就没有了。
但是,这个观点还是有一定道理的,在哪里?在于你的批评没有强制性。有义务才有权利,你没有义务,所以没有要求Ta改正的权利,但是你有批评的权利,因为你不犯法地发表意见,这是国家给你的自由。哪天我批评你的时候侵犯了你隐私权或者名誉权或者生命健康权,你大可以告我,那是你的权利和自由。所以,你想要保障你的权利,就要尊重我的权利。
关于要不要公开评论这个话题,真的,往大了说这叫做“言lun自you”,你们要是不想要我也没办法,但是你们不能阻止我作为一个人类对自由的追求。不过在lof上这个也算敏感词汇,哪天要是评论栏真的消失了我也不奇怪就是了。好了,要是不管这个大主题,单看这件事这个观点,那也是站不住脚的,用你们的话说,不喜欢可以不看啊?反驳我一个看看?
第三个,关于“批评Ta”有什么意思。有没有意思这种事吧,从来都是“子非鱼焉知鱼之乐”,批评的人乐意,你也没办法。
第四个,这个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,因为每个人的经历、阅历、感受都不一样,出现分歧是在所难免的,因此也就会有争论。但是首先这是“同人文”,虽然对于原著角色的性格未必有人能百分之百地把握,但是我相信如果人设崩的明显,总是有人能看出来的,你问我怎么看出来?睁开眼看看就是了。就算我理解的不对,也可以通过讨论来让我理解主流的观点,这件事本来没有绝对的对错,又何必要说提出异议的人做的不对呢。
关于过度解读,有时候这确实是个问题,但是大多数情况这一点并不适用,因为只要不是恶意曲解,就不能算过度解读。如果你觉得我是恶意曲解,我也没办法,用你的话说,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,不喜欢可以不看啊,你又不给我钱,凭什么要求这么多,有什么问题不可以私信我吗,非要回复在我下面?为什么不能世界和平????
我相信如果你有耐心看到这里,就会发现常见的几个观点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“双重标准”,他们要求批评的人这样那样,却没有意识到自己也变成了批评的人。
lof挂人渐渐在各个Tag下都不再那么罕见了,本来公开讨论不是什么坏事,但是总是有一些地方,我们做的还不够好,这个问题就是,为什么不能世界和平?
因为我们的讨论常常不够理性,不能始终做到就事论事,动辄上升到人身攻击,我说你的文写的不好,变成了就是说你这个人有问题,我说你的人设OOC,变成了你根本不爱这个CP。
因为我们没有充分发挥我们的情商。说起来奇怪也不奇怪,要是这些争论发生在三次元,很多人也许就会换种措辞或者干脆不说话,但是屏幕隔绝了大多数环境信息,于是我们把握气氛的能力就退化了。
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关于批评者,还有很多被批评者,我看到过很多次挂人事件,作者的回应常常冷淡甚至于不屑,或者到这种时候才搬出“我自己写的开心,喜欢我的人看的开心就好”的理由来做挡箭牌,说真的,这不是什么高情商的做法,被批评者从来不比批评者做的更好。
最后,用我曾经说过的那段话作为结尾:
最好的讨论方式大概是就事论事,不吹不黑,以理性和勇气为矛为盾。
但是,言lun自you意味着,不仅是我们所赞美的,那些为我们所深恶痛绝的思想也是自由的。尘世喧嚣,杂音纷扰,各类不和谐之声不绝于耳,有时甚至会有一些冒犯性的言论,但是在既定规范之下,这些仅是扩大讨论范围导致的副作用。容许空气中充满不和谐的声音,不是软弱的表现,而是力量的象征。
若批评不自由,则赞美无意义。
若自由无约束,则自由无意义。我们禁止诋毁和诽谤他人,但是我们无权以道德和人情为由限制他人的表达自由。只有我们自己愿意作为行动准则的规则才能作为普世的法则。
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理性而善良的,没有人愿意为了批评而批评,但是即使有,我们也应当容许他们发声;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愿意公允中肯的待人接物,但是即使做不到,我们也应当容许他们有偏颇。因为完美不应该成为标准,因为我们所身处的社会,不是一个洋溢着溢美之词的虚幻仙境,而是一个复杂、多元、各种现实交锋的平凡尘世。
最后,援引美国大法官小奥利弗•温德尔•霍姆斯在“艾布拉姆斯诉美国案”的异议意见书中的内容:
“当人们意识到,时间已消磨诸多斗志,他们才会更加相信,达至心中至善的最好方式,是不同思想的自由交流。”
“这是一场实验,正如人生就是一场实验。”
如果你看到这里,不胜感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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